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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特惠游>广州出发-肇庆生态观光美食1天
跟团游 编号:478499

<特惠游>广州出发-肇庆生态观光美食1天

¥99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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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月多日期出发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肇庆

详细行程

第1天

早上指定时间集中出发,前往肇庆(车程2小时)肇庆“鼓浪屿”【岩前村】:来到肇庆岩前,沿着星湖大道走,你会看到一个牌坊“岩前宝环大道”,此处便是岩前村的入口。岩前村内较好地保存了宗祠、古建筑以及明清时期的岭南村落格局,这便吸引了艺术家的创作,岩前村的濒水栈道,村中的古巷,在这里,慢慢感受肇庆慢生活。也可自行前往岩前村象岗云道2026年元旦建成开放作为端州文旅的新名片这条环绕岩前半岛架空而建的生态步道总长1314米,寓意“一生一世”。(停留约1.5小时)后前往餐厅享用午餐。
约13:00餐后前往肇庆市包公文化园(停留约40分钟)肇庆市包公文化园,位于肇庆端州区城西厂排街,是集“廉政教育、历史文化、旅游休闲”于一体的多功能文化园区,是广东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包公文化园坐落在西江边,站在高处能远眺西江的美景。从远处看,文化园檐角青瓦,仿宋的古建筑风格跃然眼底。后前往【澳雪国际工业旅游园】澳雪国际工业旅游园位于肇庆市高新区澳雪国际大型生产基地内,由洗涤文化博览馆和 10 万级别标准无尘生产车间等部分组成,集沐浴文化科教与现代工业化生产于 一体的体验式工业旅游景区。(温馨提示:园区内特设有 10 -20分钟产品讲解展厅,此环节不属于购物店听课环节,园区景区内可能工作人员会有讲课以及推销行为,这不属于旅行社的购物安排,请知悉!)游览完毕后集中返程结束愉快旅程。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已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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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按实际参团人数安排空调旅游巴士,每人1正座
2.用餐:含1正餐(围餐10-12/人一围,团队用餐不用不退、餐标300元/围)
3.景点:行程景区首道门票(园内园景点门票自理;所有景点均为套餐包含景点,如放弃不参加则无任何景点门票费用可退、鼎湖山景区政策门票自理)
5.导游:提供专业导游服务

费用不含

1.个人其他消费
2.景区内自设的购物商铺、娱乐等项目,属于旅游者个人消费行为,如产生纠纷或损失,本社不承担责任;
3.个人旅游意外险,建议客人购买意外保险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本团须达到20人方成团出发,如因人数不足,则不能成团,我社将在出发前一天通知报名门店,退还已交团费,不另作赔偿,敬请留意。
2、请关注天气状况,备好防晒霜和遮阳帽,如遇到阴雨天气,请备好保暖外套。
3、在无导师或工作人员指导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攀爬基地设施或尝试各类冒险活动。
4、活动时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和带队导师沟通,任何人未经导师允许不得私自离队。
5、当天建议穿着运动休闲装。
活动流程根据当天具体情况调整,确保客人活动体验感。
**特别约定:
1、客人出团当天需要出示穗康码和接受体温测量,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因客人原因退团,按照《广州市国内旅游组团合同》第28条约定处理。旅行社有权拒绝客人上车,客人应自觉配合。
(1)客人不能出示穗康码或穗康码过期无效;
(2)客人出示的穗康码背景颜色为 “红码”高风险状态的;
(3)客人拒绝接受旅行社或相关部门体温测量;或受相关部门要求进行留观处理无法跟随团队行进的;
(4)客人通过药物等其他方式降低体温,隐瞒病情。
2、如客人出团当天出示的穗康码处于有效期内,且穗康码背景颜色为“ 蓝码”或“绿码”低风险状态的,但体温测量超过(含)37.3℃,旅行社有权拒绝客人上车,并视为双方解除合同,客人应自觉配合。
3、客人在车内、室内、人多的地方必须配带口罩,在游览过程中不聚众,与前后游客保持安全的距离。
4、旅行社强烈建议出行游客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具体保险险种请在报名时向销售人员咨询并购买,出行时请将该保单资料随身携带。
5、旅行社已经按照国家规定购买了旅行社责任保险。
6、安全注意事项:本线路含有高风险项目,客人应遵照该活动项目经营者对年龄、身体的要求而谨慎选择参加;参加者须遵守活动项目要求和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切忌单独游玩,并应要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活动,切忌麻痹大意。未成年人一定要在成人的陪同和看护下方可参加。敬请客人务必在参加以上项目前充分了解项目的安全须知并确保身体状况能适应此类活动。如发生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伤害,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