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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自营】<天空之镜>吉隆坡+雪兰莪+双飞5天CZ
跟团游 编号:472602

【自营】<天空之镜>吉隆坡+雪兰莪+双飞5天CZ

¥6479 ¥6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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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多日期出发

【舒适航班】南航广州直飞,正点航班;
【精选酒店】入住3晚当地豪华酒店+特别升级:吉隆坡入住1晚国际超豪华希尔顿/万豪或同级,让你旅途舒适无忧;
【独特体验】雪兰莪红树林喂老鹰--萤火虫,蓝眼泪、天空之镜、吉隆坡亚罗街、夜景拍摄“双子塔+沙罗马桥夜景等;
【南洋美食】正宗马来西亚风味餐、特色餐等,激发味蕾。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吉隆坡 新加坡

详细行程

第1天 广州→吉隆坡 参考航班:CZ349 08:30-12:45 出行具体航班以实际名单出票为准!

请各位贵宾是日指定时间在广州白云机场集合出发,由领队带领大家办理登机手续,搭乘航班前往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抵达后前往【太子城】,外观首相署+太子广场+粉红水上清真寺,随后前往【阿罗街】美食 Jalan Alor 拥有五十多年历史,街上有超过100 种各式美食是吉隆坡著名的美食街,食物种类有猫山王榴莲、烧鸡翅、葡萄牙烧鱼、炒裸条、 罗惹、沙爹、尤鱼蓊菜、猪肉粥、亚三叻沙、药材炖汤、海鲜、 点心、肉骨茶等。
行程升级夜景拍摄:【双峰塔广场】双子塔是马来西亚的标志性建筑。这幢外形独特的银色尖塔式建筑,是马来西亚经济蓬勃发展的象征,随时夜幕降临后的双子塔的灯亮起,白天严肃CBD区瞬间变得活力四射。随后前往【萨罗马行人天桥】也叫彩虹桥,这里是著名网红打卡点,也是吉隆坡标志建筑,桥顶上4100盏LED根据不同的节日和时间点变换不同颜色,非常适合夜景拍摄。
游览完毕后入住酒店休息。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已含

住宿

吉隆坡4钻酒店或同级

第2天 吉隆坡→雪兰莪


享用早餐后,乘车前往【雪兰莪州】。游览【皇城山】历史遗迹,位于雪兰莪州瓜拉雪兰莪县,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小山丘,也是当地著名的旅游景点。这里有 18 世纪末荷兰殖民者建造的荷兰城堡遗址,如今只剩下残垣断壁,但仍能感受到历史的厚重, 建于 1907 年的灯塔,至今仍在为船只指引方向。荷兰殖民时期遗留下来的大炮,见证了历史的变迁。
接着体验【雪兰莪州自然奇观之旅】:红树林喂老鹰、萤火虫、蓝眼泪。乘坐小船进入红树林,船夫会将鸡皮抛向空中,吸引成群的老鹰俯冲而下,场面十分壮观。在漆黑的夜晚,成千上万的萤火虫在树上闪烁,如同圣诞灯饰,令人叹为观止。而蓝眼泪是一种生物发光现象,由海洋中的浮游生物发出蓝光形成。在漆黑的夜晚,海浪拍打岸边时会泛起蓝色的光芒,如同星空坠落大海,浪漫而神秘。(以上三个体验的最佳观赏地点和时间可能会有所变化,蓝眼泪的出现受天气、潮汐等因素影响,具体安排视实际情况为准,如遇上天气原因等观看不了费用不退)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已含 晚餐:已含

住宿

雪兰莪4钻酒店或同级

第3天 雪兰莪

酒店享用早餐后,早餐后,出发前往【天空之镜],马来西亚天空之镜也就是沙沙兰(Sasaran),是一个地名,位于马六甲海峡中。这里平时只是一片汪洋,根据农历日期变化,每天这里出现时间不规律的落潮,一片沙洲竟显露出来。每月退潮时会出现一片巨大的“天空之镜”,可以拍摄出令人惊叹的照片。站在浅滩上,只有一望无际的天空和大海,海与天连成一线,景色美不胜收。
接着前往【沙克蒂印度庙】,是雪兰莪本地宏伟散发神秘气质的印度庙宇,有着令人印象深刻的雕刻和美丽的景观。【彩虹村】彩虹村最大的特色就是色彩斑斓的房屋外墙,每一栋房子都被涂上了不同的颜色和图案,充满了童趣和想象力。除了彩色的房屋,彩虹村还有许多创意壁画,例如可爱的动物、卡通人物、3D 立体画等,非常适合拍照留念,建议穿着颜色鲜艳的衣服,与彩色的背景形成对比。随后入住酒店。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已含 晚餐:已含

住宿

雪兰莪4钻酒店或同级

第4天 雪兰莪→吉隆坡

酒店早餐后接着前往【黑风洞】(游览40分钟)(注意:黑风洞附近会有野生动物出现,如猴子,请客人保管好自身财物、银包、手机等物品,请勿玩耍、喂食野生动物)。参观黑风洞,印度教圣地,有“马来西亚大自然奇观”“石灰岩的梦世界”之誉,标性旅游景点,在这里有 272 级彩色楼梯。【中央艺术坊】Central Market,是幢历史性建筑。原本是菜市场,现在则是许多特色商店的集中地,出售各种纪念品,如老爷钟、珠宝、木雕、蜡染布料和锡器等,游客还可以光顾即兴作画的画师,观看吹玻璃技师表演和蜡染技艺展示等。【生命之河】位于吉隆坡市中心,是大都市的水道景观同时也是历史景点。吉隆坡城市的发展基本围绕在这河道周边。部分河道如今是旅游休闲景点,有步行道和历史讲解告示。
游览【茨厂街鬼仔巷】(约30分钟),鬼仔巷位于吉隆坡市中心的茨厂街附近,交通很方便,是一个非常适合前来游览和体验的地方,这里不仅拥有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和美食,还有着浓郁的民俗气息和传统文化的底蕴。
随后前往【十号胡同】自由活动自理晚餐(约40分钟)。游览完毕后,前往入住酒店休息。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已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吉隆坡5钻酒店或同级

第5天 吉隆坡→广州 参考航班:CZ8302 18:00-22:25出行具体航班以实际名单出票为准!

酒店早餐后,集合乘车前往【马来西亚高脚屋/马来民居】,高脚屋是由木桩架空离地数尺的单层建筑,屋顶用树叶或木板铺盖,墙和地板用木料建成,在高脚屋的四周,种植着许多热带植物,让人感到马来人的生活是那么的悠闲祥和。
后前往体验【巧克力DIY】(约 30 分钟),随后驱车前往吉隆坡国际机场,由领队协助办理登机手续,乘坐国际航班飞回广州,到达广州白云国际后,机场散团。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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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 通:行程内的国际往返经济舱机票费用及机场税(费)
2、行李托运20KG/人/程;
3、境外旅游巴士18—45座,根据实际人数安排用车,保证一人一正座。
4、住 宿:全程入住3晚当地豪华酒店+1晚当地超豪华酒店。(住宿为两人标准间,含每人每晚一床位,单男单女及单人住宿要求需补房差,房差: 1400元/人;为提倡环保,部分酒店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请各位贵宾在出团前自备;)。
5、用 餐:含6正4早餐,餐标 ¥40元/人,小孩不占床位不含早餐,如因航空公司航班时间临时调整,我社有权根据实际航班时间安排用餐,不作任何赔偿,所有餐食如自动放弃,款项恕不退还。
6、门 票:行程内景点大门票,不含园中园。
7、当地中文导游及全程领队陪同服务小费¥380元(和团费收齐)和航司从3月18日起上调燃 油税200元/人,共580元/人(报名时一同支付)。

费用不含

1、马来西亚酒店从2017年9月1号开始征收酒店税:参考10马币/间/晚,2026年1月1日起吉隆坡另征收发展税7马币/晚/间。当地现付,由领队代收取,统一交给马来导游;
2、个人护照办理费用;(护照有效期需6个月以上)
3、行程外私人所产生的个人费用,行程外的自费项目; 
4、航空公司临时上涨的燃油税; 
5、因个人意愿要求房型升级产生的单房差费用;
6、行李物品保管费以及托运行李超重产生的费用;
7、因不可抗力(如天灾战争罢工等原因)或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或取消产生的额外用;
8、持港澳台护照或持外籍护照的客人签证自理!
9、客人必须全程跟随团队旅游,确需离团自行活动者,应到当团领队处办理离团手续,离团费¥1000元/天(出于签证担保和安全等原因,行程过程中客人不允许私自离团(自由活动时间除外),如特殊情况必须离团,须与我司签署离团声明书,并交纳离团费¥1000元/天/人。且离团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违反当地法律以及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等问题,由客人自行承担,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旅游意外保险也无法承保离团时个人受到的人身或财产伤害与损失。)
10、个人旅游意外、保险费和航空保险费。
11、个人消费,如自行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等;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特别注意事项:
1、小孩指:2周岁—11周岁以下的儿童且不占床位-600元/人;12周岁—18周岁的必须占床位,大小同价;2岁以下婴幼儿需咨询当时婴幼儿机票费用(不提供机位、车位、餐位、床位及景点费用);
2、按照航空公司条例:除了持中国大陆护照的,港澳台护照及外籍护照加收¥500元/人,签证自理;港澳台护照还需携带有效期内的回乡证/台胞证。外籍护照必须有二次或多次进入中国的签证;
3、不占床小孩不含早餐,早餐需自理!
4、出发前8-10个工作日退团,扣除订金¥1500元/人;出发前8个工作日出票后退团,费用不退;
5、该线路不接受孕妇报名参团,如客人隐瞒身体真实状况而发生问题,该有客人自行承担。
6、为提供环保,大部分酒店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请出团前自备。
温馨提示:身体不适人士不适宜参加出海活动。请客人视身体情况而定。
出海注意事项:
1、请贵宾带上毛巾、防晒霜、泳衣,轻便着装,多备一套衣服,以便水上活动之后可以更换;
2、出海务必穿上救生衣,并注意人身安全,如有疾病或其它原因不适合出海的,请一定要告知,以妥善安排合理行程,不能勉强出海;
3、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无法出海,我社出于安全考虑,会安排其他行程替代,团费不退,请您谅解!
4、由于岛上条件有限,餐食较简单,请谅解!

退改政策

1、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的费用之外需按以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29 日至 15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2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5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6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7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旅行社违约 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20%的违约金;